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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网络谣言辟谣至关重要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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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成为谣言滋生与传播“温床”,特别是以社交类网站、社交类平台、即时通讯工具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使得人人都可以自由地发布、传播和获取信息,用户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多种平台浏览、发布,并可一键转发,这为谣言的扩散提供了便利条件。


  如果说网络谣言以其新奇性和爆炸性吸引公众眼球的话,那么辟谣本身则是“过了时的信息”,这是辟谣的艰难之处。谣言往往通过不断重复,从而达到对受众的重复性记忆。但是,辟谣不行,辟谣要严格遵循正式宣布的固定形式,还要顾忌那些单纯地为辟谣而辟谣所可能引起的反作用,比如可能让不知道谣言的人了解谣言,或者让那些信谣的人坚信谣言。


  在辟谣方面,我们还经常陷入一个误区,那就是我们坚信“事实胜于雄辩”。但是,这个命题在一些反谣言中有用,但在另外一些反谣言中则会失灵,尤其是涉及一些特定的谣言,比如有关未知领域的谣言,事实有时在此是无能为力的。由此产生这样一种现象:网民选择相信辟谣还是相信谣言都在遵循同一个逻辑——被谁说服。就如有人相信自媒体爆出的某个事件,然后经过官方媒体辟谣之后,网民同样相信了辟谣,这则网络谣言很快销声匿迹。因此,辟谣归根结底是如何说服一个人这个问题——“相信什么”取决于“谁在说”。


  因此,要提高网络谣言辟谣效果,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增强传统媒体的信源可信度。新媒体所产生的谣言虽然可以借助互联网迅速传播,但是可靠性仍抱有怀疑态度。传统媒体在网络时代依然具有重要影响力和不可替代的公信力,是网络传播内容的重要把关人。并且,传统媒体长期以来形成的严格发送体制和高信誉度使得其可信度要大大领先于新媒体。因此,传统媒体在控制网络谣言方面应当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传统媒体将经过“把关”后的信息内容通过传统途径和门户网站、社交平台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同步传播,运用自身综合实力使这些信息成为主流信息或源信息,不断压缩网络谣言的“繁殖”空间,让网络谣言失去传播环境。


  以“沉默的螺旋”对抗“群体极化”。“沉默的螺旋”是传播学中的一个理论,意指当社会就某一问题形成了一定的意见环境之后,环境认知带来压力或安全感,会引起人际接触中“劣势意见的沉默”和“优势意见的大声疾呼”的螺旋式扩展过程,多数意见形成的舆论由此诞生。相比较而言,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社会,其信息源是不确定和复杂的,因此很难形成一个具有中心作用的中坚意见。由此,我们可以利用传统媒体力量创造一个虚拟社会的中坚意见,形成与谣言指向相反的主导性意见,谣言很快会进入消亡期。


  不断升级辟谣平台范式。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种社交平台可以成为网络谣言的沃土,但也可以成为辟谣的阵地。要加强辟谣平台的多样化建设,不断升级辟谣平台的联合“作战”范式。首先,成立官方联合辟谣平台,对网络谣言进行及时有效的澄清,使受众能在第一时间认清事实真相,从而达到预期辟谣效果。同时,在各官方客户端建立专门的辟谣版块,及时推出辟谣栏目,开创辟谣联动模式。其次,商业辟谣平台要积极鼓励权威科学家、医生等专家、专栏作者或专职查证员的活跃参与,增加辟谣信息的可信度。再次,自发形成的民间辟谣平台,能全面提升公众识谣、辨谣的素养。民间辟谣平台可以运用便捷的自媒体形式向公众进行日常预防式科普宣传,尤其是针对敏感人群的辟谣传播,要以简单直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科学知识,强化辟谣的情绪化引导,有效避免谣言的进一步滋生。


  积极探索各平台在谣言线索发现、谣言议题范围、谣言查证、辟谣传播、辟谣技术等方面的共享联动机制,从中心化的辟谣范式升级到去中心化、人机协同的辟谣范式,推动官方平台、商业平台与民间平台之间合作向纵深发展。


  构建社会化协同辟谣体系。政府机构利用其公信力,掌握辟谣主动权,第一时间识别谣言并进行澄清,合理引导公众舆论。政府公信力越高,政府部门发布的辟谣信息对民众的影响力越大,辟谣率越高。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在选择传统媒体之外,应该更加注重对新媒体等社交平台的应用;其次,辟谣平台辟谣时,以陈述真相为主,内容简洁精炼。辟谣信息多选择“真相陈述”和“直接反驳+真相陈述”的方式,尽量以客观公正、网民易于接受的口吻传递给网民,展示事实真相。最后,选择恰当的时间,加强与网民的联系,形成社会化协同辟谣体系。发布辟谣信息要注意选择时间,比如在网民空闲时间发布,让极速体育直播,极速体育app网民能够注意到此类信息,扩大传播范围。社交网络是开放的,谣言的传播不受领域和地域限制,辟谣必须依赖全社会形成合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构建起社会化协同辟谣体系。


  加强网络谣言监管力度。不是所有的谣言都会被纳入法律管辖范围,但是如果网络谣言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就会带来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刑法有“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在网络上能掀起舆论风波的“大V”们都可能成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对象。另外,在社交群和视频平台还有平台监管和网警监管,比如我们在社交平台中看到一些信息,在转发信息时可能弹出提示界面:此信息是谣言,请谨慎转发。更常见的是链接在传播过程中被平台删除,其原因可能是内容涉及违法信息或者敏感信息。如果平台监管和网警监管能够深入融合,比如平台自带的“散布谣言”的投诉选项在查实后直接被警告、封号等,两者的合作与对接将会产生更大的监管效果。


  树立起辟谣人人有责的社会意识。在网络空间上,每个人都是信息的传播节点,每个人既是信息的制造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因此,如何提高用户的信息素养,进而自觉抑制网络谣言的恶性发酵是治理网络谣言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新媒体时代的网络用户更需自律,技术无罪、信息无辜,面对网络上真伪难辨的各类信息,如果用户保持冷静的态度,就能以理性克制转发的冲动。看到标题和内容新奇、耸人听闻或者反常识的,不盲从盲发。另一方面,网络用户应有一定的公益心,对于不实信息或者假知识,应积极参与到平台讨论、辩论之中,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于明显的谣言还可以凭借平台举报制度对其进行遏制,助力社交媒体自净能力真正发挥作用。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人是真实的。对于穿梭于真实与虚拟、现实与网络的网络谣言,不能仅仅依赖于政府的治理,这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与责任。只有如此,才能使广大网民生活在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也只有此,才能真正实现“谣言止于智者”。